根据辐射对标准光度观察者的作用导出的光度量。单位为流明(lm),1lm=1cd/1sr。对于明视觉有:
式中:
dΦe(λ)/dλ--辐射通量的光谱分布;
ν(λ)--光谱光(视)效率;
Km--辐射的光谱(视)效能的最大值,单位为流明每瓦特(lm/W)。在单色辐射时,明视觉条件下的Km值为683lm/W(λm=555nm时)。2.发光强度(luminous intensity)
发光体在给定方向上的发光强度是该发光体在该方向的立体角元dΩ内传输的光通量dΦ除以该立体角元所得之商,即单位立体角的光通量。单位为坎德拉(cd),lcd=1lm/sr。3.亮度(luminance)
亮度是指发光体(反光体)表面发光(反光)强弱的物理量。人眼从一个方向观察光源,在这个方向上的光强与人眼所“见到”的光源面积之比,定义为该光源单位的亮度,即单位投影面积上的发光强度。
由公式L=d²Φ/(dA·cosθ·dΩ)定义的量,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式中:
dΦ--由给定点的束元传输的并包含给定方向的立体角dΩ内传播的光通量(lm);
dA--包括给定点的射束截面积(㎡);
θ--射束截面法线与射束方向间的夹角。4.照度(illuminance)
表示受照面明亮程度的物理量。表面上一点的光照度定义为入射在此点所在面元上的光通量与该面元面积的比值。在数值上,它等于投射在单位面积上的光通量。
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Φ除以该面元面积dA所得之商,单位为勒克斯(lx),1lx=1 lx/㎡。5.平均照度(average illuminance)
规定表面上各点的照度平均值。
平均照度(Eav)=光源总光通量(N*Ф)*利用系数(CU)*维护系数(MF)/区域面积(㎡)(适用于室内或体育场的照明计算)
6.维持平均照度(maintained average illuminance)
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得低于此数值。它是在照明装置必须进行维护的时刻,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
7.维护系数(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装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在同一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